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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錄取勞工後反悔 新北判業主該賠][中時新聞網][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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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0-9-23 10:41 AM
標題:
[錄取勞工後反悔 新北判業主該賠][中時新聞網][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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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今年已受理32件仲裁申請案,協助勞工爭取金額達403萬元。圖為仲裁會議示意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新北一名女子小婷(化名)4月初到貿易公司面試專員職缺順利錄取,不料她辭去原本工作後,卻因向新公司提及延後報到,被取消率取,兩頭空的她氣得向申請新北勞資仲裁。委員會認定,新公司應給付小婷5月11日至8月10日止的薪資16萬8000元。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小婷透過EMAIL獲得錄聘通知並回覆接受聘用,小婷依郵件通知「可彈性選擇報到時間」,詢問公司可否延至5月25日報到時,新公司卻以「因您提出延後報到,在這段空窗期變數過大,無法接受要求」為由,取消錄取通知。
小婷趕緊向新北勞工局求助,因勞資爭議調解結果不成立,經調解人建議勞資雙方運用比訴訟更快速且免費的「仲裁」來解決爭議。
全案經律師劉師婷、林振煌及教授邱駿彥召開2次會議,認定公司已發錄聘通知在先,雙方勞動契約在勞方回復時即成立,小婷提及延後報到一事,是基於人事發出錄取通知「報到日期若需更改,也可隨時與我聯絡」,認為公司取消錄取不合法。
委員會認定,公司應自5月11日至8月10日止,即原定報到日至試用期滿共3個月期間,照給小婷薪資16萬8000元,且是新公司預示拒絕小婷提供勞務,小婷可不用補服勞務照領工資。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今年截至8月止,勞工局受理32件仲裁申請案,較去年同期增加9件,已協助勞工爭取金額達403萬元,受理件數居全國第一,勞資爭議經仲裁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程序便利,又能節省勞力、時間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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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試用期三個月薪資16萬8000元,
算一算一個月薪水5萬6000元!
貿易公司專員的薪水蠻高的啊!
其實這篇新聞感覺上就像是勞工局的業配文~~
作者:
劉忠門
時間:
2020-9-23 11:08 AM
原工作都辭了
新公司卻又不招人了
這種雇主當然是要受懲啊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0-9-23 04:11 PM
想說有新的工作
把原本工作的地方辭了
換到新工作卻被打槍
新公司這種作法真的不應該=.=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0-9-23 07:37 PM
真的是太瞎了,真的是無言了 ,搞死人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20-9-23 08:19 PM
同理心 如果勞工答應要去上班 又反悔該怎麼辦呢
如果只是口頭承諾 是無法可罰的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0-9-23 08:43 PM
這個案例告訴求職者,就算錄取,業主也可能會反悔不理的.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要到錢.......只是個案,不用太羨慕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9-23 11:47 PM
有這種事喔,那以後錄取時要小心點。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0-9-24 11:20 AM
jordan23jordan 發表於 2020-9-23 08:19 PM
同理心 如果勞工答應要去上班 又反悔該怎麼辦呢
如果只是口頭承諾 是無法可罰的 ...
是啊!!
況且錄取時應該也有通知上班日了吧!!
而這個個案應該自己已經知道新公司上班日,
然後辭掉工作後,
在跟新公司要求延後報到上班!
這怎麼看也不覺得新公司有錯!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20-9-24 07:18 PM
這新公司的作法 真的很不好 搞的新員工兩難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0-9-24 11:25 PM
我個人的意見大部份的勞工遇到這種情況,都是自認倒楣怕麻煩呀!
作者:
砒霜冶
時間:
2020-9-25 06:16 PM
錄取了卻又反悔,還真是滿無言的一件事,畢竟對方都要跳槽過來了,是該要有個緩衝期來收尾處理才對,雖然這種行為舉動是有點不忠誠,結果卻因為嫌棄對方,因為要拖延過長的時間而打算要直接更換掉..
作者:
STL831
時間:
2020-9-25 07:17 PM
平心而論...若不偏袒任何一方
勞方就沒問題嗎?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0-9-25 11:22 PM
錄取後再提離職時的等待期真的很怕新雇主反悔,這樣會兩頭空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20-9-26 01:51 AM
被罰很正常
答應人家
怎能反悔裝笑為嗎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20-9-26 09:45 AM
國內不少這種企業主坑勞工基本權益
不少老闆心態,凹你不爽,你可走人,後面很多人來補
許多勞工因工作不好找又沒專長,只能忍氣吞聲
作者:
starforlove
時間:
2020-9-26 10:25 AM
關鍵應該在"已發錄聘通知"這點,所以錄取後請記得妥善保留證據。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20-9-26 02:22 PM
畢竟勞資從來不對等
談判時孰優孰劣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hilo0917
時間:
2020-9-26 03:27 PM
專員這職位薪水還真高....好羨慕喔
作者:
A-ni
時間:
2020-9-26 03:50 PM
個案啊 個案
56000一個月
那裡來的算法啊
作者:
gotw99
時間:
2020-9-26 08:17 PM
別人工作都辭了,那公司才說不要你了,是我都會不爽
作者:
alvin730930
時間:
2020-9-26 08:33 PM
這個很困惱人家 平常小家庭需要收入阿
作者:
stu1989
時間:
2020-9-26 10:26 PM
都已經有明文資料證明了
還想吃人夠夠阿
作者:
s0401283
時間:
2020-9-27 03:11 AM
希望勞工局是真的有在做事
不要只會做秀
作者:
ubs
時間:
2020-9-27 06:56 AM
不知道原本是否有是定至少什麼時候之前要到職
作者:
H81877818
時間:
2020-9-27 07:23 AM
薪水還蠻高的
所以這案例告訴人
薪水高的員工會比較多想法比較會投訴
業者請謹慎錄取
作者:
bhum130
時間:
2020-9-28 08:24 AM
能有保障勞工權益,才能讓企業老闆不覺得自己是大爺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0-9-28 09:08 AM
員工30人 疫情期間增至200人
加利 林明進 口罩廠 賣國賊台奸支國民族英雄 員工30人 疫情期間增至200人 對大陸相濡以沫 支國口罩廠倒店數千家 用支國口罩等於救牠命
作者:
kof.1
時間:
2020-9-28 02:33 PM
本帖最後由 kof.1 於 2020-9-28 02:38 PM 編輯
月薪超過五萬六的貿易專員~哪家公司報出來104查查,不要又是業配這種渣渣文
一堆戲精,工程師都不見得有那個薪水,小小的貿易專員有?依台灣這種巴不得薪水
開兩、三萬打發人的尿性企業一堆,我就好奇哪家公司哪個職缺說出來給大家聞香一下
我覺得憲法應該立一條那種不實新聞給人家檢舉有檢舉獎金的條例才對,不然感覺現在的
新聞隨便掰一下,記者就能領薪水了,連公司行號都沒有,就能當一篇新聞在那邊譁眾取寵了
作者:
sony1107.rl
時間:
2020-9-29 07:47 AM
這樣的事情鬧到勞工局贏面滿大的,
但公司到最後頂多就是賠錢,
勞工卻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能找到工作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0-9-29 08:57 AM
我個人覺得這種不負責的公司還是不要去任職,因為那天不高興就隨時叫你滾蛋。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9-30 03:59 PM
多的是很多求職的 說要來 然後沒來的
通常 企業 也就只能摸摸鼻子而已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10-4 10:47 PM
出爾反爾這不是正常操作嗎?政府帶頭企業跟進也沒什麼奇怪,時空環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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