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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1元寶特瓶!顧癌兒病妻拾荒翁 遭關懷流浪動物理事怒告] [三立新聞] [2016-10-18]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6-10-18 11:58 PM     標題: [為1元寶特瓶!顧癌兒病妻拾荒翁 遭關懷流浪動物理事怒告] [三立新聞] [2016-10-18]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6-10-19 12:04 AM 編輯

https://www.youtube.com/v/03VS_N9-DtU

為1元寶特瓶!顧癌兒病妻拾荒翁 遭關懷流浪動物理事怒告


高雄一名拾荒老人撿了店家放在門前的7支寶特瓶,他以為店家不要了,就把瓶子拿走,店家氣得報警,警方到場發現老先生很可憐,一人要照顧癌末兒子和生病的妻子之外,還要養國中的孫子,而且這7支寶特瓶的回收價格還不到一塊錢,希望店家不要追究,店家卻說東西被拿走已經不只一次,說他們不想助長偷竊歪風,堅持提告。老先生覺得委屈,他說他活了大半輩子,還是第一次被當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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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在人行道上擺了資源回收箱,一名男子在回收箱旁左顧右盼,接著就把一袋寶特瓶撿走,店家發現後出面制止並報警,堅持提告,警方到場才知道店家口中的竊賊是名74歲的拾荒老翁,撿走7支寶特瓶回收價格不到 一塊錢。

龍華派出所長吳明忠說:「他的小孩目前是有咽喉癌,第四期的情形,他沒有辦法來工作,所以他要維持家庭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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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則指出:「他拿很多次了,那有沒有站在我的立場,我覺得我已經有跟你講過1次,不是沒有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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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被撿走的寶特瓶也是幫助毛孩子的善心物資,曾當面告訴老翁不要隨便撿,店家堅持提告,警方只能將老翁送辦,不知情的老翁妻子還以為丈夫失蹤,跑到派出所報案找人,才發現丈夫因為拾荒被當偷竊,當場傻眼。

被告的老翁說:「這1公斤大概2塊多而已啊,(記者:7個可以賣多少?)7個不到那個1塊錢啊,就是撿這個啊,這個一公斤才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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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撿來的回收物品,老翁委屈懊惱,直說活了大半輩子第一次被當賊對待,平時要照顧癌末兒子和身體不好的妻子,才會想拾荒賺錢,卻為了一塊錢的寶特瓶吃上偷竊官司。


新聞回顧...

台海軍虐狗案懲9人 2人汰除送辦
2016-06-27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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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信瑜(右),指海軍陸戰隊憲兵連涉嫌虐狗。中為高雄市動物關懷協會理事長王小華


高雄市議員陳信瑜27日公布一段投訴影片,指海軍陸戰隊憲兵連竟集體虐殺小狗,殺狗的人還拍影片炫耀,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海軍司令部舉行臨時記者會表示,已懲處9人:3名犯案軍人,其中2人記大過,列入汰除對象並送辦,督導不周的長官共6人被記申誡或記過。高市動保處補充,如確定犯行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陸戰隊的憲兵虐狗致死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不過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表示,海軍陸戰隊退伍弟兄也對此事議論紛紛,有人認為當事人是陸軍憲兵撥入,受海軍管制的基地警衛憲兵所為,所以嚴格說身分並非「海軍陸戰隊隊員」,因此若由海軍陸戰隊背負惡名,並不合適。
蔡適應認為,從網路上對此事的反應激烈來看,他認為此事國防部應該要嚴辦、速辦,並加強部隊動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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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司令黃曙光(左)與政戰主任蔡鴻圖(右)於27日說明海軍陸戰隊士兵虐狗案懲處名單。(中央社)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政戰主任蘇世霖則鞠躬代表陸戰隊向社會致歉,他說當事人已坦承犯案,軍方會依法辦理,除了刑法,還有行政罰則,絕不寬貸。國防部27日下午回應,涉案人已接受調查,軍方不迴避也不會隱瞞案情;但這起事件讓軍方深自檢討,未來,會擴大辦理軍中生命宣導教育;要求官兵重視生命,不容再有涉犯凌虐動物的違法行為。國防部感謝社會大眾監督,如有官兵涉犯類案,絕對秉公辦理,交由司法偵辦,絕不包庇與寬貸。


高市動保處前往軍區了解案情,查證屬實後本案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動保處長徐榮彬表示,虐殺動物觸《動物保護法》與《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違法事實。高市府表示沉痛並嚴厲譴責,嚴正要求軍方依法將嫌疑人移送地檢署,市府亦將會針對此案件加以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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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人不如狗啊!

大家還記得這女的嗎?人命真的不如狗命嗎?今天這位女士、如果現時的環境對換時,妳需要撿回收過生活,而別人如此對妳,你的感受如何,更何況家中還有癌症病人,妳這樣就叫有愛心關懷動物嗎?這些動物會感謝妳嗎?

現在有很多人對"愛狗人士"反感,多是這種人造成的!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6-10-19 12:10 AM

得理不饒人!事有輕重,既然已告知,相信他們也或多或少知道老人家一家的困苦,怎麼不出手相救讓社會大眾或相關單位能好好的處理老人一家的困境!原本是助人好事,結果還理直氣壯提告!這叫做做善事?!相信也只是又一個表裡不一的偽善!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6-10-19 12:41 AM

在一些愛貓愛狗人士的眼裡,狗貓被傷害了,一定提告。對於弱勢是視而不見,跟廢死聯盟一樣討厭!
作者: emuwts    時間: 2016-10-19 12:42 AM


請問動保團體 世間動物種類何其之多 你們保護的優先順序為何 ?

是不是 : 狗 貓 龜 鷺 .... 蚊 蠅 蚤 蝨 .... 牛 羊 豬 人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10-19 12:48 AM

把人當人...那就是人...不把人當人...卻把牲畜當人...那就是牲畜.....這種人....不必了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6-10-19 12:52 AM

這個"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可以考慮直接"關起來",
或換掉"理事長"了~....

在這種,
完全缺乏"憐憫之心"的人身上,
怎麼還能找得到,
什麼真正的"關懷愛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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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10-19 12:56 A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6-10-19 12:57 AM 編輯

打著善良的名號,實際上對別人進行殘酷攻擊的偽善團體多得滿街都是
這種不值幾塊錢的東西也要斤斤計較,真讓人懷疑他們是否抱持愛心去作公益
作者: kazue0904    時間: 2016-10-19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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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uwts    時間: 2016-10-19 12:59 AM


法律以人為本 台灣的法律雖然畸形 但這一點基本精神還是有的

正常的法官 考量拾荒老伯的處境後 應該會給予極輕度的判決

重要的是 這件事情曝光後 樂於捐款給日本的台灣人 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台灣最美的風景到底是不是人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eugenewang1    時間: 2016-10-19 01:20 AM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太over,搞不清楚狀況就惡搞人家
作者: hanian    時間: 2016-10-19 02:12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psit42    時間: 2016-10-19 02:16 AM

只會愛貓愛狗,不會愛人,這個小華是投錯胎了嗎?難怪現在人愈來愈多人不生了,只要養寵物,蔡英文應該要帶頭,對養寵物的課稅。
作者: shogun74123    時間: 2016-10-19 05:49 AM

這麼愛狗怎麼不嫁個狗老公,在那邊欺負老人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10-19 06:46 AM

你家小孩死活就很重要喔?

有比我關懷的流浪動物還重要嗎!?

你不知道咱礁狗貓命永遠凌駕於你們這群賤民之上嗎?

所以為了照顧流浪動物,

老娘是咱礁最美的風景之一,所以一毛錢也不屑給你這種窮鬼東西!!

你能對老娘這咱礁最美的風景怎樣!?
作者: game魔人    時間: 2016-10-19 07:05 AM

在偽善狗保團體眼裡毛孩子第一
其他生物都是垃圾賤貨

敢對毛孩子不利就追殺到底
比對自己親兒子還親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0-19 07:09 AM

人要捐錢給阿貓阿狗
誰來捐錢給弱勢團體呢
人有手有腳的要工作
阿貓阿狗就沒腳嗎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0-19 08:32 AM

王小華女士,
得饒人處且饒人,
對方是弱勢家庭,
不幫忙就算了還興訟,
連人都沒有辦法拿出同理心對待,
還說甚麼關懷動物??!!
作者: btuse    時間: 2016-10-19 09:09 AM

這新聞再次說明了人不是動物, 所以不是他們這個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要關懷的對像.
對人這般的追殺到底, 不留情面. 這就真的有愛心??
作者: gt777x    時間: 2016-10-19 09:32 AM

看到這裡,能理解了為何這裏說愛護動物是一件好事,但是為何一直有一大堆負面形象的原因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10-19 10:21 AM

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我覺得我已經有跟你"講過1次",不是沒有跟你講。
這樣不能體諒弱勢的人,真的會對動物有耐心嗎?還是在他眼中動物要救,其他人類都是賤命。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10-19 10:22 AM

真是難看的嘴臉,原來動保的是這種德性喔!!!
作者: sheep5554    時間: 2016-10-19 10:55 AM

雖說都是為了社會盡了一份心力,
對狗都能無限付出,卻不願意幫忙老人家,
有能力就多幫助他人,何苦為難辛苦為了幾塊錢的努力過活的人!
作者: joeadam    時間: 2016-10-19 11:20 AM

其實 那地方  是資源(垃圾箱)回收地方(在人行道上) ~不是您的私人地區~所以從影片中  誰都可能會去拿那些可回收物~如果您自己(要的)那些東西 就不要放面~擺在自己家中有這麼難嗎~???


那叫自私~  又得理不饒人~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6-10-19 12:59 PM

就七個保特瓶有那麼嚴重嗎~~~這應該有誤會吧!!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10-19 01:16 PM

那才幾塊錢,好啦被檢走這樣也要計較
偽善人士就是這樣
作者: 艾雷迪    時間: 2016-10-19 02:38 PM

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大概就是這種FU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0-19 03:34 PM

不過就是七個空的寶特瓶被拿走
就打電話叫警察甚至還告人
這也太小題大作了
她難道都不會覺得羞愧嗎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6-10-19 04:04 PM

我個人覺得,你如果不想寶特瓶被人家撿走,你就不要放在家的門口,會被人家誤會是廢棄物而撿走。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6-10-19 04:19 PM

為1元寶特瓶!顧癌兒病妻拾荒翁 遭關懷流浪動物理事怒告,我個人覺得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只是理事長對老翁說了幾次不可拿,卻忘了老人家記性差,保特瓶就不要放外面就沒事了!不需要搞成這樣!
作者: plinius    時間: 2016-10-19 04:20 PM

如果了解這位老先生的家庭處境,原諒應該是最好的辦法,希望原告能夠放下。
作者: exitpro    時間: 2016-10-19 04:24 PM

她的東西憑甚麼可以擺在馬路上?路霸?太扯了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6-10-19 05:51 PM

笑話一則

親生兒子介紹為"小犬"
小狗小貓介紹為"孩子"

請問一下你是"人"的母親還是"動物"的母親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10-19 08:55 PM

為何台灣會有一堆掛著牌子,就自以為是衛狗人士~造成台灣流浪狗一堆~
台灣應該考慮用大陸的手法處理~保證路上不會有野狗攻擊人~
話說人都吃不飽了~還有錢餵狗~
真是氣死人~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6-10-19 09:26 PM

狗能爬上她的床阿
所以  狗命  比人命還重要
作者: yayadragon    時間: 2016-10-20 12:45 AM

一個人的價值比不上一條狗
這個社會也是有這種人阿
真的是很兩極化
作者: kutochen    時間: 2016-10-20 01:05 AM

真是人不如狗!這種嘴臉看了就討厭!!   
作者: coco105872    時間: 2016-10-20 01:36 AM

只是保特瓶,不知道孔子的等差之愛嗎?人竟然不如狗,在沒有殘忍危害動物前,應該先關心人,七個保特瓶對狗有麼幫助?反應怎麼大?這位女士如此愛狗,下輩子頭抬成為狗好了,連自己的種族都棄之不顧,再多愛心也顯得虛偽.........
作者: 孤清風    時間: 2016-10-20 07:34 AM

人不如狗,那個女的只是想要紅而已,跟本不在乎名生好或壞,只要利益!
作者: no3-taco    時間: 2016-10-20 07:45 AM

不曉得該說什麼,心情蠻複雜的,對這些有能力的人有點失望,也希望經由這個新聞讓社福團體來關懷這位老翁的家庭。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6-10-20 08:01 AM

當個人,要講人的道理!門口是公眾場所,不是給你放垃圾用的,首先,你佔用公眾場地,亂丟垃圾,製造髒亂,本身就違法,應該先罰款才對!
台灣社會一般公理,只有不要的東西才會擺門口,照常理,不要的東西,沒人會認為是偷竊!
因此:
1. 你佔用公眾場所,製造髒亂,你才違法,該究辦,罰款!
2. 照公理論斷,不要之物才會亂丟,因此不能算盜竊;司法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若是這樣簡單,那就用電腦判案,更快更直接了當。台灣司法,很奇怪,只見他人眼中沙,不見自己眼中樑木。
若像這樣,微罪就舉,微罪就罰,那司法豈非毫無人性!司法人員很奇怪,好像不知道,法律基於道理,道理本於公理,公理出在人性!難怪台灣百姓會忍無可忍,對司法異常痛恨!
作者: belialoandyo    時間: 2016-10-20 08:11 AM

又是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一枚 真的有愛心的人不會去為了這點小事而生氣
只能說現代人真的是為了有目的才做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6-10-20 08:24 AM

一個假愛心..又貪財的動保團體...
也只有陳菊會用高雄市民的錢補助她...
因為她們是民進黨的外圍打手...
作者: kgz186    時間: 2016-10-20 08:33 AM

現在很多這種假藉愛心實則斂財 坐收名利
從這件事  就可以看出這的人 愛  根本是假裝的
作者: 02eason    時間: 2016-10-20 08:38 AM

現在這種國家  我看乾脆也請狗來當官好了...

反正  作出這種決策  不需要用到人........
作者: ddt47    時間: 2016-10-20 09:01 AM

其實台灣的很多打著公義,愛護等一大堆口號的團體,事實上都是偽善的勢利團體,連對人都不懂得關懷了,會去真心關懷其他物種根本在睜眼說瞎話,說的更直白一點因為人不能帶來利益,但其他的卻可帶來利益,致於怎麼帶來利益大家就自行想了,不便在此說的太白。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6-10-20 06:52 PM

為了 1 元,有必要這樣嗎?而且事主又是動保人士,不知這樣又害得一堆動保人士被莫名其妙拖下水
作者: hans716twtw    時間: 2016-10-20 07:25 PM

關懷動物的人士應該很有愛心
知道對方有困難還這麼無情
是歧視嗎?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10-20 08:00 PM

三小狗屁協會
寶特瓶是值多少
告一個老人家你還是人嗎
假愛心假道學
我呸
作者: 0955703948    時間: 2016-10-20 08:52 PM

放在門前的寶特瓶,
有沒有用膠帶黏起在上面貼緊告標語?
為什麼要放在門前跟智障一樣呢?
說是關懷流浪狗,
那弱勢團體呢?
為什麼不能關懷體諒?
根本就在欺負人一樣。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6-10-20 08:59 PM

如果不想給人家撿幹嗎放在外面呢
很容易讓人誤會呀
作者: stupidest_x    時間: 2016-10-20 09:10 PM

對狗比對人寬宏大量,什麼鬼啊!
作者: kevinogo    時間: 2016-10-20 09:52 PM

雖然 講不聽 真的很討厭
但 應該有更好的方式 來解決這些問題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6-10-20 10:23 PM

沒有側隱之心,怎麼會有愛護動物之心?奇哉
老人真的可憐人,何苦這樣相逼呢?
而且法官.......可能不想管這種一塊錢的毛病吧
作者: iamkingdom    時間: 2016-10-20 10:59 PM

人家都快活不下去了~一個有再領補助的團體
跟人家講甚麼五四三!!!
人的生命價值要遠大於狗好嘛!!
等你哪天活得比狗還差~沒人救濟你再來說這些!
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16-10-20 11:11 PM

這種人的嘴臉看了就討厭
實在有夠缺德的
都是愛狗協會的會長
結果 不想想 長輩也是應該好好尊重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6-10-20 11:11 PM

對狗狗都這麼有愛心了,為何對家境不好的伯伯不能將心比心
為了一元提告,他的家人怎麼辦
人不如狗,真是令人覺得本末倒置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6-10-20 11:16 PM

這年頭 人不如狗
世風日下阿
作者: 儒之部落    時間: 2016-10-20 11:1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homas0516    時間: 2016-10-20 11:25 PM

哎…看這種新聞真是難過呀~
台灣的公民素養實在太差了~
同理心真的糟到透了~~~~

作者: ggco2016o    時間: 2016-10-20 11:26 PM

先不分誰"對錯"既然有跟他講了還拿的話,當下會報警處理是"正常人"的舉動,但經過員警去了解後還跟你解釋原由~你還是這麼不領情~虧還是"動保人士"~資源回收放在那"都知道"固定人士會去收~是不會換地方放喔~披著人皮的X生!!還是愛心只限"自家"寵物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10-20 11:29 PM

真的為那位老翁感到可憐,正常的確都會把寶特瓶放在外面讓人撿去回收,回收的看到當然會撿阿
也幫一下他吧,至少不要提告也好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6-10-20 11:34 PM

老娘都把良心花在動物上
人甚麼的通通閃邊去
作者: ironkevin    時間: 2016-10-20 11:34 PM

只有鬼島才會發生的事情,
偷竊不對,但如果只是一味的堅持提告,
倒也失去了人性的價值
作者: a72421    時間: 2016-10-20 11:35 PM

人不如狗阿
所以我超級反感那些愛狗人士的
還有廢死聯盟
都是假道學團體
永遠唾棄它們
作者: as8558sa    時間: 2016-10-20 11:44 PM

這樣也要堅持提告 真的有病然後又浪費國家資源
作者: sera1017    時間: 2016-10-20 11:54 PM

有得時候真的不是我對動物沒愛心
但我真得很討厭這種動物保護團體
對一條狗都有無限的愛心
對一位老人家卻要為難到底
完全本末倒置
當你生病窮困時是指望人伸手幫你
還是指望狗會幫你看病給你錢吃飯?
既然你對狗比對人好
那你老了叫狗替你養老送終就好啦
老人津貼也別領了
那是 人 繳的稅金讓你有津貼領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10-21 03:31 AM

對愛狗人士也沒啥好感,但是一事歸一事
內文都寫「一名男子在回收箱旁左顧右盼,接著就把一袋寶特瓶撿走」了
根本就是故意要偷的,不要拿弱勢來當偷竊的理由,而且也已經告誡過了,再犯真的沒啥好講的


作者: TAXI777    時間: 2016-10-21 04:00 AM

台灣很多這種需要被重視的弱勢團體
不論是動物還是人類
都希望能獲得同等的尊重吧
作者: rahxephwn    時間: 2016-10-21 08:32 AM

怎嗎捐錢給老翁??????????????

作者: sk890205    時間: 2016-10-21 08:50 AM

用想也知道 哪更本不是偷

在說了就算偷了 也會偷有價的東西 偷哪座什麼

我看他愛動物 也可能是假的 心裡其實很壞心
作者: hkpeng    時間: 2016-10-21 09:34 AM

這樣的事情真的有必要計較成這樣嗎? 還搞到要提告? 欺負人也別這樣~ =_=
作者: sunsun7236    時間: 2016-10-21 04:44 PM

我的媽,知道真相後還會想繼續告嗎?
如果會,那真的太沒人性了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6-10-21 06:42 PM

原來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是偽善團體喔~~今天才知道,真是偽裝的很好嗎!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10-21 08:11 PM

a72421 發表於 2016-10-20 11:35 PM
人不如狗阿
所以我超級反感那些愛狗人士的
還有廢死聯盟

國軍也給一只狗搞得死去活來
到時候叫狗去上戰場吧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6-10-21 09:09 PM

這個嘛!還是要看啦!
如果是困苦,當然希望能夠多體諒,
不過,有些人對於東西被拿,
感覺也不是很好,
怎麼達到相互將心比心,
可能才是要注意的。
作者: weilong1978    時間: 2016-10-22 05:28 AM

台灣社會存著很多不公平..
被媒體揭發後..是讓大眾力量去改變什麼..
所以看檢察官如何起訴吧
作者: yan3388    時間: 2016-10-22 05:31 AM

"晚間8點多,陳姓老翁拿走在紅磚道旁的寶特瓶時,還不知道有一名女子一直拿手機拍攝,而看到阿伯把要回收寶特瓶拿走,關懷流浪動物協會人員立刻追上前去,並且報警處理"

這段是新聞中的某段看到這段...
感覺是他們在挖洞給人跳吧...
如果是真的他們的東西為什麼不拿進去一點...
而是放在垃圾桶旁呢...
這樣我能說他們沒分類嗎?...
還拿手機在旁邊拍...
這分明是故意吧...
不然誰會閒閒沒事拿手機在垃圾桶旁邊等著錄影呢?...
這種人會有愛心騙鬼阿...
我看是用一個某某協會的名稱出來騙補助的吧...
真的那麼有愛心就把全部的流浪狗都帶回去養阿...
不要只會口頭說說...



作者: m5a308961091b    時間: 2016-10-22 05:33 AM

我覺得他不是真的有愛心,只是想出名吧!這種人真賤!
作者: enfs    時間: 2016-10-22 07:55 AM

本帖最後由 enfs 於 2016-10-22 07:56 AM 編輯

真是有"愛"心的女人啊!
真是想"嚇"死人!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6-10-22 08:02 AM

原來如此對她來說人比狗的命還要不值錢,根本就是偽正義
作者: cafeman    時間: 2016-10-22 08:25 AM

希望她把愛動物關壞動物的心,也能多分享照顧社會上需要幫助的弱勢組群!!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6-10-22 10:42 AM

真慘阿,這年頭先顧的不是人而是狗阿
作者: FONG0000    時間: 2016-10-22 10:47 AM

這位理事長蠻有事的
尤其今年狂上新聞搏版面 XD

話說他也真弱
常上新聞卻媒體戰打得亂七八糟
還一秒瞬間就被打趴變成壞人

作者: nickyen202002    時間: 2016-10-22 10:54 AM

雖說阿伯沒問有點沒禮貌,但,人都該有同理心,計較那點沒有意義的東西,讓老人家陷入困境,我真心期待店家的客人們,都知道那老闆惡人惡行!
作者: 朹櫻    時間: 2016-10-22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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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azes    時間: 2016-10-22 11:37 AM

站在法律的立場來說 的確 老翁是有罪的
不能說不值1塊錢 就認定其罪應該受到原諒
只求政府能看到這則新聞後, 多多照顧弱勢族群

而第二點則是, 如果想拋棄毛小孩, 那就別養
毛小孩之所以如此眾多, 也是那些隨意拋棄的飼主所造成的



作者: estvirgin    時間: 2016-10-22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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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4649    時間: 2016-10-22 11:50 AM

我雖然無法體會為一群動物努力的辛勞
但我可以感受為家人生活打拼的努力

自稱是為了關懷弱勢動物,卻又不願意體諒老人家的痛苦與難處
這種人真的了解那些貓狗動物的心聲嗎?
作者: ishuka2    時間: 2016-10-22 12:35 PM

不過是個跳出來爭個版面的人犬而已~
人模狗樣的~~~也就這樣而已了
告!!能拿到多少錢不是重點!!重點是有沒有鏡頭!!
作者: bally0223    時間: 2016-10-22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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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0810chung    時間: 2016-10-22 01:10 PM

在這種愛狗人士眼中人是不如狗的
反感+1
作者: 急風之月    時間: 2016-10-22 01:25 PM

說真的,有必要分什麼人跟狗誰賤誰貴嗎
老人家生活困苦,撿回收維生,可是現在回收價錢超低,會想多撿一點是人之常情
但東西持有人說不給你還硬要拿,就得承擔風險不是嗎?
雖然我很想說,老人家你可以向政府求助
但...在台灣活了2X年,我知道補助都是給有錢人鑽漏洞拿的

然後,我覺得真的沒必要用"狗的生命都比人高貴啦"來冷言諷刺
沒責任心的人所造成的流浪貓狗的種種環境以及虐待生命的問題
我想大家都看過聽過,只是懶得理懶得管,台灣人大多數都是這樣...

這新聞,只是那女人的心態跟老人的困境引發的社會問題
真心覺得...沒必要這麼熱心,拿這個來再次傷害流浪動物
這新聞很明顯的,是這個女人心態不可取,跟怎麼幫助老翁的困難才對,以上
作者: 阿賞    時間: 2016-10-22 01:27 PM

本帖最後由 阿賞 於 2016-10-22 01:30 PM 編輯

先聲明絕沒刻意偏袒任一方!
先說老翁一方,倘若人家真的有告知過那些回收物有另外用途不能給他,那他是抱持著什麼心態去收取?我們時常告誡自己的小孩「不是自己的東西」就算再沒價值,沒經過物主同意就是不能拿,就算有天大的理由也要經過物主的同意否則就叫做偷竊!的確!拾荒老人是弱勢沒錯但是這是否就能成為藉口呢?
再來是動保一方,中華文化中華文化有一句話警惕的話就是「得理不饒人」!就算是你站在理的一方也不可死咬著對方不放…就算是對方有錯也應就事情的輕重、目的做調適,畢竟道理是死的人事活的~正義是該被伸張但是過度伸張的正義就容易被扭曲!
其實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評他人的價值觀(搞不好我也是其中一員)但試問那些罵得很兇的捐過幾次零錢,做過幾次義工?對社會弱勢及流浪動物的問題出過多少心力?很多狗園其實是在幫這個社會收爛攤子,過度跟風的社會(可魯那時的黃金獵犬潮)及不負責任的心態(大學畢業季的流浪狗大潮)這些往往都是由那些人默默的為社會收拾爛攤子,而我們不是去批評那些始亂終棄及為利益隨意繁殖的的人而去指責動保團體將資源耗費在動物身上而不去幫助其他人…這會不會嘴炮錯地方了呢?管鮑之交的故事應該都讀過,要是用世俗的眼光來看管先生不是垃圾級的損友也差不遠了,但鮑先生卻能退一步看到「為什麼管先生會有這樣的行為」進而包容他這不就是這故事真要交給我們的道理?事情不能只靠個人喜惡去判定對錯而更應該是進一步的思考為什麼!理性的設想及求證才應是受高等教育的我們應有的素質…(扯遠了…)


補充內容 (2016-10-22 01:39 PM):
並不是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真遇過遊民在路上閒蕩,給錢給物資…收!但要幫他找工作找警察幫忙就一堆理由…悲劇的是這種人還不少…

補充內容 (2016-10-22 01:41 PM):
相較於被拋棄的毛小孩…這錢要去買樂捐飼料還是買援助物資有時真讓人頭痛…
作者: icuko90    時間: 2016-10-22 03:14 PM

希望可以開放吃狗肉
這樣就能減少流浪狗數量
一舉兩得
作者: shyboy0626    時間: 2016-10-22 03:51 PM

聲稱被撿走的寶特瓶也是幫助毛孩子的善心物資
就算是善心物資好了
但事有輕重緩急之分
眼前的可是一個處境很糟的窮苦老者啊
誰更需要幫助會看不出來?
難道身為人的憐憫之心和判斷都沒了嗎
竟還提告為難窮苦老人家
難怪被說人命比狗命不值
這種偏頗扭曲的心態不配談善心
只是個自私的愛狗人士而已
實在令個人相當不齒


作者: wailiam2011    時間: 2016-10-22 04:38 PM

襙你媽的 撿幾個垃圾是怎樣

你它嗎的 不要放門口阿

廢人一個 只會作秀
作者: KASAMASA    時間: 2016-10-22 04:54 PM

這位店家在人行道擺資源回收箱有沒有跟政府相關單位申請?沒有請環保局立即依隨地亂丟垃圾開罰.
作者: hhf05    時間: 2016-10-22 05:01 PM

愛狗沒有錯,提告也沒有錯,但是明知對方有困難,還為了幾個寶特瓶就提告,這也太沒同情心了
作者: MERCURY-80-194    時間: 2016-10-22 05:05 PM

平心而論,既然有說過,那這老翁就不該再去拿。總不能說家境清寒就允許胡作非為吧。雖然老翁的家境看上去是真的值得同情就是了,但如果哪天有人去藥局偷藥結果也是家境清寒我們就要極與寬容?那藥店就要認賠?這件事告方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只是為了這一點東西上法庭看上去是挺多餘的。

還有不要偷換概念,下面軍人虐狗事件真的沒有麼好評反的,就是一群閒的蛋疼沒是找事的呆子;難道說人的犯罪對象不是人就該減輕量刑嗎?那還有必要反對補鯨和販售象牙之類的行為?
作者: 楓情駭客    時間: 2016-10-22 05:13 PM

有必要這樣嗎...
有必要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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